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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作者:lmy,2015-03-18,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为了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填写和提交

1、申请人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3年项目指南》)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详情查询http://www.nsfc.gov.cn/通知公告栏,各类项目拟资助范围见《2013年项目指南》。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另外,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3年度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4、申请者必须使用2013年新版申请书。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全体成员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两者版本号一致),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只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交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自查表。

(2)报送电子申请书:1)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由网络上传;2)通过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提交;3)由科研处上传者须于3月12日前联系。

二、资料查询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各种管理办法、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网站下载。

2、申请者可在http://isis.nsfc.gov.cn/“项目检索”中查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资助的项目。

3、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者,请与科研处联系。需要科研处上传者须于3月12日前联系。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的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例如,2012年已获得面上项目的负责人2013年将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4、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

四、2013年度基金申请限项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基金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6、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 2012年起中级职称晋升为高级后,负责的项目计入限项。

五、注意事项

1、请2012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的人员,根据反馈的意见(可到科研处查询),认真分析、修改申请书的内容,继续申请。

2、去年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项目,我校根据其反馈的评审意见立项资助了一批校级重点项目,今年我校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3、必须进行项目参加人员(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的查重,避免超项;若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合作单位签盖其所在单位公章;我校人员参研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学院提供书面申请,方能加盖我校公章。

4、同一教师参加不同项目的申请,请各单位必须统一撰写该参研人员的简介。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如果以不同依托单位的名义申请或承担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注明。

5、今年申请截止时间是3月15日,请各位申请者注意安排好时间。

6、获得过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资助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原则上必须申报。

六、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此日程安排,组织好本次申请工作。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备 注

1月10日前

各单位确定本次申请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将拟申请人员和项目组成员名单报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提交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邮箱

1月11日

-2月28日

2月28日前各单位必须组织院学术委员成员或者邀请外单位相关专业的资深专家,对本单位所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组作第一次修改。

3月3日

3月3日前,各单位统一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和专家意见交科研处。

3月3日

-3月12日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再次评审,反馈修改意见,项目组进行第二次修改,3月12日前交修改后的定稿。

第二次形式审查

315

3月15日前将正式提交申请书最终稿,并上传电子文档(申请书和电子文档的版本号一致),学校上报相关材料。

 

七、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2、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 

3、联系人:万辉 65362357

地 点:大学城校办公楼211

学院联系人:李明勇 电话:65910270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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