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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lmy,2015-03-18,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关于申报201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渝教研〔2011〕6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渝教研〔201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2013年度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要求

1.申报者应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或研究的基础和相关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管理、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申报立项。

2.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教学研究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3.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时限一般为三年。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设一名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管理与质量。

4.在所承担的重庆市研究生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本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

5.“项目所属学科”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填写。

二、申报范围与内容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不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中的教学问题。立项内容分为六个方面:一是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二是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鼓励综合改革研究及其实践;三是研究生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研究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与手段;四是研究生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产学研一体化、研究生教育创新等;五是鼓励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选题。鼓励研究、实践、推广应用一体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选题;六是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与资助

1.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严格遵循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学校评审并推荐参评(重大项目将参加市会议答辩)、批准立项五个程序。

2.所属学院申报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见附件1),并同时提交电子档(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学院+主持人姓名”)至所在学院。电子档与纸质材料应完全一致。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申报和学院非正式形式报送的材料。

3.各学院按照下发的项目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2)择优推荐并排序,同时填写《201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申报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研究生教改项目,学校将推荐将参加本年度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

5.2013年立项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总经费分别为10万元、6万元、3万元,由市教委和所在单位按照1:1的额度共同资助。

四、材料提交与截止时间

请各老师于2013年5月8日之前将《201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和《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档一式五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学院+主持人姓名”)并连同电子档提交至李明勇处。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将不再受理申报。联系人:陈宁;联系电话:65363092;电子邮件:438558649@qq.com

 

附件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201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申报项目汇总表》 .xls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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