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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lmy,2015-03-18,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根据教办厅函[2013]34号文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已经发布。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人员积极申报。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项目类别: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级课题和教育部课题两种等级,具体分类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以招标方式进行)、国家一般课题和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申请重点课题和申请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参照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课题指南: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二、申报要求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国家重大委托课题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委托单位和个人开展研究,不接受申请。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重点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3年6月修订版),届时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一般课题申请人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中小学和幼儿园系列课题申报基础教育学科,单列单评。

(三)《课题指南》中列示的一般课题为研究基本内容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请人。

(四)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着力形成代表作。不同课题研究成果数量、形式和质量分别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系列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教育部课题成果形式可选择著作或论文;所有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包括研究报告。不同课题成果具体要求参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等。

(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课题立项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初评、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凡申报课题的学科规划组专家须回避课题评审工作。课题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专家评审结果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

(七)本年度招标课题通过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其他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网络初评、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凡申报课题的学科规划组专家须回避课题评审工作。课题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专家评审结果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

(八)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科研处将全部上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最终由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下达的申报指标,审核推荐上报。请各单位务必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的初步筛选和审核工作,以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

(二)其他类别课题申报:《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以上材料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确保纸质申报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注意:活页不能超过4000字,请务必用一张A3纸双面打印,不得超页。

(三)《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的电子版,先以申请者姓名命名建立文件夹,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一起,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再以二级学院名称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kyc7@cqnu.edu.cn

(四)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请申请者仔细阅读《课题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封面和数据表相关栏目;

2、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近五年来主持的相关重要研究课题,只填写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相关课题情况,校级课题不要填写。注意:如已结题,须将课题结题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3、填写“课题设计论证”时,请根据提示用序号分级、逐点阐述,切忌拉通一片、分不清重点。《课题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姓名和所在单位,除标题中涉及到“重庆市”,不建议出现“重庆”二字,统一用××(省)市代替。

4、申请书中需要单位盖章的地方,一律由科研处统一办理,请勿自行盖学院章。推荐人签名需要手签,不可打印。

(四)资料下载:学校科研处主页“通知公告栏”所上传的申报材料已经将单位意见等打印上去,建议直接在科研处主页下载。如遇科研处主页无法登陆或下载的情况,也可直接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查询:

1.学校科研处网站:http://kyc.cqnu.edu.cn

2.全国教科规划办网站的通知链接: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371604996270507

四、申报截止时间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本次项目申报科研处受理截至日期为2013年7月4日(周四)。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在此日期之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定稿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5362357 联系人:刘佳瑜

E-mail:kyc7@cqnu.edu.cn

学院联系电话:65910270联系人:李明勇

E-mail:41560739@qq.com

地址:大学城行政办公楼211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附件:

1、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3、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2013】11号-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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