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席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协助主席开展工会日常工作,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2、根据工会成员的分工做好自己分管和协作的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对于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更好的为教职工服务。
4、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工作,及时向学员党政领导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
5、完成学院、上级工会和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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