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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寝室纪律管理制度
作者:zj,2010-05-20,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寝室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与休息环境,促进学风建设,公

平,公开,公正,更好的开展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

结合《重庆师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试行规定》制定

以下条例:

一、寝室管理细则(凡违反以下规定者以学生违纪处分

管理规定处理)

1、每晚11:00熄灯,熄灯之后不能大声喧哗;

2、禁止在熄灯后点蜡烛,凡提醒两次仍不改者,给予通

报批评;

3、禁止在寝室私接电源,烧电热器具,以免造成火灾事

故,违规者,按学校消防安全规定处理;

4、禁止在寝室以现金、票据等物品为赌注,进行赌博、变

相赌博,违规者,视情节按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处理;

5、禁止在集体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集体宿舍留宿,违规

者,上报学校给予相关处分;

6、学生宿舍夜间关门后,对无故不归寝者,给予通报批评;

7、禁止在寝室里酗酒喧闹,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8、不准破坏公共财产及他人财物,禁止在宿舍楼里乱

倒污水,抛扔、焚烧物品;

9、禁止在宿舍私藏管制刀具,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如有

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对学校管理有意见或建议,应以恰当的方式提出,不

得以扔杂物,高声叫骂等形式发泄;

11、不得在宿舍收看、复制、散发、传播淫秽物品,一经

发现没收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12、不得贩卖、私藏、吸食毒品,不得引诱他人吸毒,如有

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安机关;

13、不得威吓勒索同学,偷窃寝室财物,一经发现移交学

校派出所处理;

14、不得侮辱伤害他人,在宿舍的个人活动不得影响

他人的正常学习及生活;

15、不得在宿舍楼道等地乱贴、乱挂、乱放杂物,如有需

要须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16、对于宿舍管理员或同学的建议、批评,应该虚心接受

认真思考,不得肆意顶撞,谩骂,打击报复;

17、一经发现可疑人物,马上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

18、每周公布一次检查结果;

二、检查人员的要求

1、检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在检查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不搞私情, 不搞专权,条条记录有原因,条条上报

有缘由。严格按规章办事,虚心接受同学们的建议;

2、按时把登记结果交到负责人的手中,以便及时统计;

3、该管理制度从即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0年5月5日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寝室纪律检查表

 第 周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寝室号码: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要求

 

扣分寝室

1、在检查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不搞私情,不搞专权,条条记录有原因,条条上报有缘由。严格按照规章办事,虚心接受同学们批评指正;

2、及时向老师汇报检查情况;

3、每周公布上周的表扬和批评结果。

寝室基本分10

1检查时,寝室没关灯的,给予敲门警告并扣该寝室1分。

2关灯后,在寝室大声说话或者大声打电话的,给予敲门警告并扣该寝室2分。

3关灯后,在寝室内吹拉弹唱,开放收音机、大功率音响等,给予敲门警告并扣该寝室2分。

4关灯后,若发现在寝室里使用蜡烛的,给予敲门警告并扣该寝室2分。       

5关灯后,若有在走廊上玩耍或进行文、体育活动者,检查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扣该寝室3分。

如果在当周检查中,某寝室各种发声、发热、发亮电器均已关闭,且纪律非常好则给予推荐“优秀寝室”。

在当周的检查结果中,各年级推荐“优秀寝室”次数最多的5个寝室给予表扬;扣分超过5分的寝室给予批评。

 注:检查时请检查人员报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填写,不得有舞弊行为。

                                                    检查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计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生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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