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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lmy,2013-05-23,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为了更好地激发我市社科类中青年博士紧跟学术前沿,深入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扎实推进学术创新,推出高水平成果,进一步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激励社科中青年博士成长,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试行开展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以下简称博士项目)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博士项目属于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范畴。

二、项目管理

博士项目属于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学科范围

博士项目申报为《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12个学科,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党建、经济学、社会学、传播学与新闻学·图书情报、教育学、文学·语言学、艺术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资助范围

(一)博士论文深化研究

 主要资助已通过答辩、并有较好研究基础的博士论文的深化研究,不资助博士论文的原题申报。

(二)校级项目深化研究

适当资助45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主持的、结项成果丰富的校级项目的深化研究,但资助项目数不超过学校申报总数的20%。

补充解释:为使年轻科研工作者在申报高级别课题时更具竞争优势,重庆市社科规划办拟通过该类课题的申报,将已经结项并取得优秀成果、且有下一步深化研究必要的各高校自主设置的校级课题,升级资助为市级社科规划项目并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注意是该项校级课题结题后的深化研究作为申报题目,不是原题申报。

所申报的博士项目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是市委党校、重庆社科院、市级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含部队院校),各社科研究机构等单位的在岗职工,在2010年1月1日后获得博士学位或在2010年1月1日后的在读博士等在职中青年社科人才;45岁以下(申报截止日)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中青年社科人才,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所在单位自主设立、结项为“优秀”等次的中青年社科人才。

2.申报项目不得违反政策和法规,具有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的创新意义,达到本学科研究前沿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3.项目申请人自主选题申报。

4.项目申请人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5.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六、资助经费

获准立项的,每项资助经费0.5-1.0万元。

七、申报程序

(一)资料下载及填写

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申请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申报一览表》以及《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请从重庆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下载。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书》填写时不得改动表格内容和格式,A3纸双面印制。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申请书》中所有个人信息,如有差错,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遵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申请书“注意事项”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签署明确意见。

(三)材料的装订和报送

具体装订方式为:

1、博士论文深化研究项目

①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A3双面印制

②博士论文5套

2、校级项目深化研究项目

①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A3双面印制

②证明材料:原校级项目立项协议书(合同)、结题报告表、结项成果复印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研究报告要求提供研究报告摘要;著作类成果要求复印封面、封底和目录),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套,封面样式参考附件。

3、“2012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申报一览表”(Excel表)反映项目申报的基本情况,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

4、“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kyc7@cqnu.edu.cn;

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八、申报时间

项目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九、有关要求

1.博士项目立项后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逾期将予以撤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

3.此次报送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规划评奖办公室予以保密。

4.有关工作的详细要求,请参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联系电话:65362357

联 系 人:刘佳瑜

电子邮箱:kyc7@cqnu.edu.cn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11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学院联系人:李明勇 电话:65910270

 

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12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3:“校级项目深化研究”证明材料封面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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