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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95136)
作者:佚名,2018-06-20,编辑:杨德刚,浏览量: 次

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95136

一、培养目标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服务掌握农业信息技术或农业机械技术或农业设施技术等方向的坚实基础理论、系统化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管理理念,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工作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主要为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管理,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课程设置

全日制农业硕士需获得公共学位课7学分,领域主干课9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实践6学分,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2学分学分与学时数的折算原则上按照16个学时1学分计算。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类别

课程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公共学位课

7学分)

政治理论

3

48

1

考试

英语

2

40

1

考试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2

32

2

考试

领域主干课

9学分)

软件开发与应用

2

32

1

考试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

3

48

2

考试

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2

32

2

考试

农业大数据

2

32

2

考试

选修课

选择其中3门共6学分)

机器学习及应用

2

32

1

考查

工程数学

2

32

1

考查

数字图像处理

2

32

1

考查

J2EE软件开发与应用

2

32

2

考查

分布式系统及云计算技术

2

32

2

考查

农业物联网技术与工程

2

32

2

考查

嵌入式系统

2

32

2

考查

实践训练(6学分)

工程开发类专业课助教

1

1,2

考查

数字农业工程技术开发及科研

1

1,2

3,4

考查

校外企业实践训练

4

半年

3,4

考查

补修课程

数据库原理

0

54

1,2

考试

Java高级程序设计

0

80

1,2

考试

Android开发

0

54

1,2

考查

C++程序设计

0

80

1,2

考试

五、实践实训的实施

根据学科发展和行(企)业需求,建立校内校外稳定的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训实践基地,围绕本领域学位授予要求开展工程实践的相关教学工作,校内担任开发类课程助教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校外实践训练时间一般不少于 6 个月。加强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的定性定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序号

形式

实践形式

具体要求

考核方式

学分

学期

1

校内实训

(2学分)

助教

工程开发类专业课助教

考查

1

1,2

2

助研

数字农业工程技术开发及科研

考查

1

1,2

3,4

3

校外实训

(4学分)

企业见习

校外企业实践训练半年以上

考查

4

3,4

六、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期考核

在第一学年末,对农业硕士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科研要求必须完成论文已投稿(毕业前已录用,并已交审稿费)1篇,或已获软件著作权一项,或专利申请已受理中的1项。具体操作按照《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撰写,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学习。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革新、推广应用、生产管理等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开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方面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 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均至少有1位专家来自校外。

(四)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八、其它

补修课程。所有没有学过培养计划所列“补修课程”的学生,必须补修,学过的学生凭本科成绩申请免修。补修课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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