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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发〔2012〕280 号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导师指导奖评选办法(试行)
作者:lmy,2012-12-31,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为鼓励、支持研究生指导教师全力指导和扶助研究生学术创新活动,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在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予以鼓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我校在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可以申请参加研究生学术创新导师指导奖的评选。兼职博士生导师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发表的A类和T类期刊论文,且导师署名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的,也可申请参加该奖项的评选。

第二条 高水平学术论文主要包括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论文发表年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版本为据),CSCD或CSSCI检索的论文(B类),权威核心论文(A1类、A2类、A3类),以及SCI、EI、CPCI检索的论文。

第三条 奖励标准是权威核心论文每篇0.35万元;SCI每篇0.7万元;EI每篇0.4万元,EI扩展版每篇0.2万元;CPCI每篇0.1万元;CSCD或CSSCI核心版等B1类每篇0.04万元,CSCD或CSSCI扩展版等B2类每篇0.02万元;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0.01万元/篇。

第四条 评选程序如下:

1.自愿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自行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研究生学术创新教师指导奖申请表》(此表不作为附件,可从研究生处主页上下载),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研究生学术创新教师指导奖申请汇总表》(此表不作为附件,可从研究生处主页上下载),并向研究生处统一提交相应材料。

3.学校审批。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复核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报送的材料,初步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获奖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批。

4.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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