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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级实习注意事项和放假相关安排
作者:zj,2010-07-01,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一.放假相关安排

1.重庆地区分散和统一实习的同学于2010年9月4号和5号返校,大学城9月5号晚上6:30(电子商务)在4404集中,7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在4404集中;外省实习同学和重庆市实习同学11月26日结束实习后,07级全体同学务必于11月27号和11月28号返校,28日晚上6:30(电子商务)在4404集中,7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在4404集中。

2.实习的同学每周发一条短信给辅导员老师,汇报实习的情况和进展,学院会做相关统计。

3.实习期间密切关注我院“学生工作”的“工作通知”栏和学校教务处网站的最新信息通知。

4.学校医院将在9月份办理城乡医疗合作保险,分为20和120两档(校医院通知,价格可能会有调整),建议自主实习的同学在放假前委托集中实习的同班同学届时代办。

5.学校教务处将在10月通知报考英语四六级,具体通知请关注教务处网站,建议自主实习的同学在放假前委托集中实习的同班同学届时代办。

6.参加暑期大学生数学建模的同学在期末结束以后,由数学学院统一安排,保持手机开机,信息畅通。

7.下期开学初,学院会到就业办统一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公章,凭缴费单到办公室领取就业推荐表,外省同学可以委托班级同学代办,但要注意财产安全。

8.安全问题:防盗、防骗、防传销,注意交通、住宿安全。

二.实习注意事项

1.完成实习内容和环节,返校后交回实习鉴定表(分散实习)或实习手册(学校统一实习)。

2.严格服从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安排,团结协作、团结友善、服从集中实习大组长的调动。

3.注重人际关系、礼貌待人、和谐共处、规范着装,代表学校学院形象。

4.统一实习的同学与指导老师保持密切联系,保持信息的畅通。

5.手机号码有变化要给指导老师、班长、辅导员老师汇报。

6.按时返校,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

①               9月5日重庆地区自主和统一实习返校的同学有其他情况,须提交申请,写出请假事由,并作出承诺交辅导员审批;

②               11月28日全体统一返校时间有其他情况,必须返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③               请假一天由辅导员审批,1-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

④               有其他特殊情况,给辅导员打电话联系。

  预祝同学们过一个充实而愉快的暑假!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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