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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社团——众缘爱心社
作者:zj,2012-09-27,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众缘爱心社简介

   2012年9月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批,众缘爱心社成为挂靠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的一个新社团。众缘爱心社自2010年3月起众缘的先行者就开始了以“心甘情愿 无怨无悔”为宗旨的公益服务活动,先后深入5.12地震灾区北川慰问帮扶受灾群众,继而又在09、10年寒暑假多次深入四川凉山州麻风病区,帮扶麻风病区贫苦村民以及为大山的孩子带去外面世界最新的消息和知识。到2012年9月众缘爱心社组织志愿者在校以及校外进行了多次志愿活动和联谊会,同学们在苦与乐中寻找自我,沐浴灵魂,提升人格。“因重师大之缘相聚一堂,以希望之心奉献真情!”重庆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众缘爱心社是所有有爱心的重师大学生都有权参加的在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爱心志愿社团。在相聚为缘,相助为心,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的精神指导下我们以:竭尽全力,奉献爱心,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为宗旨,凭着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缘心社致力于服务学校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让更多人奉献爱心,关爱他人,关注贫困。缘心社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4个部门为同学们提供了更多的发展和交流平台。

众缘爱心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全称:重庆师范大学众缘爱心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重庆师范大学众缘爱心社是所有有爱心的重庆师范大学学生都有权参加的社团,在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社团宗旨:竭尽全力,奉献爱心,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第四条社团原则: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二章机构设置

各部门职责及要求:

社长:

1、主持本社的整体工作,并代表本社宣布有关决议;

2、主持召开本社的会议,并安排各项活动的相关事宜;

3、代表本社向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全体社员大会汇报工作。

副社长:

1、协助社长工作,分管本社团的一个或几个部门;

2、负责所分管部门的监督、考核、管理、指导和

服务工作;

3、及时了解其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办公室:

办公室实行主任责任制,办公室对理事会负责。部长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的处理;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管理监督本部门成员;成员接受部长领导,并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办公室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及所需办公活动用品的采购;

2、负责社团一切资料的保存和整理工作,以及社员的

登记注册;

3、按照社团章程对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打分,

包括例会出勤、活动积极性等各方面的表现;

4、做好各项会议记录,负责社团有关文件的起草、制定和

打印。

组织部:

组织部实行部长责任制,组织部对理事会负责。部长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的处理;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管理监督本部门成员;成员接受部长领导,并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组织部行使以下职责:

1、组织策划社团活动的主题和形式;

2、负责制定社团活动的策划方案。

宣传部:

宣传部实行部长责任制,宣传部对理事会负责。部长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的处理;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管理监督本部门成员;成员接受部长领导,并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宣传部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板块、海报等的设计与制作;

2、负责向校内外各媒体提供相关活动宣传报道的资料;

3、活动中负责宣传板块、海报、宣传单等的粘贴和分发

工作。

外联部:

外联部实行部长责任制,外联部对理事会负责。部长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的处理;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管理监督本部门成员;成员接受部长领导,并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外联部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校内外一切联系事宜;

2、负责与相关社会机关、团体、企业等的合作事宜,为社团活动筹集社会资金。

第三章社员管理制度

社员资格:

凡申请加入本社的人员,必须具有本校学籍,思想积极向上,拥护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社议,并经办公室核准登记后方具备社员资格。

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活动;

2、参加本社活动,完成本社义务,宣传社团宗旨,维护社团声誉;

3、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的执行情况;

4、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爱党、爱国同爱校、爱社紧密结合起来;

5、服从本社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社团各项工作的开展;

6、在自愿退出社团前,有做好交接工作的义务。

社员权利:

1、有参加本社团相关会议及各项活动,阅读本社相关文件,接受本社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建议、批评和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3、在理事会评定社员行为表现时,本人有权进行申辩,其他社员可为其证明;

4、有请求社团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和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5、有接受本社表彰的权利;

6、有取得社员证的权利;

7、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力;

8、有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优先权及其它权利。

第四章社团的活动内容(主要是培养志愿者意识)

校园内:

1、大一新生报到时,组织社员带领新生寻找宿舍,安顿并报到,为新生介绍学校,讲解各种注意事项等,留下联系方式,便于同学在以后遇到困难时可以随时求助;

2、募捐:

(1)每年的七月向大四的学子们募捐棉被;

(2)平时在学校向同学们募捐杂志书刊,为山区小学建一个小型学校图书馆;

(3)为灾区人民和不幸发生特殊情况且急需帮助的同学募捐。

3、组织在校大学生与凉山州一些小学的学生一对一的通信(明信片,写信或者其他)。

4、开展“爱心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在校大学生了解贫苦人的生活,关爱他人,珍惜自己的生活;

5、为需要帮助的同学组织“献爱心”捐助活动;

6、以谈话的形式开展经验交流读书会;

7、开展“爱心感恩”宣讲活动,让更多的人懂得感恩。

校园外:

1、在校园周围开展一些“爱心帮扶”活动,以辅导贫困家庭孩子做功课,访问敬老院或残疾儿童院等形式为孤残老弱群体提供无偿服务;

2、与外校的兄弟社团合作开展以“奉献爱心”为主题的活动,加强院校间的交流和合作,以取得共同进步;

3、实地支教帮扶活动。

因时活动:

1、根据社员反映的问题,组织相关活动进行解决;

2、依据学校情况,组织相关活动与之配合。

第五章: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1、社团不得从事与宗旨无关的活动,社团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2、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递交本学期活动计划,期末按时上交工作总结,并随时汇报社团的发展状况。

3、社团负责人离任须到社团部申报备案。

4、社团举行活动,须在前一周写出书面申请及详细活动策划(目的、时间、人员、规模、所需场地、经费预算等),征得虎溪校区校团委同意后方可开展,对于社团决定取消的活动,社团主要负责人应说明原因,并取消经费预算。

5、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社会政治学术活动需要申报虎溪校区校团委备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6、社团在活动中必须爱护公物,对租借的设备要按时归还,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7、社团计划内经费要在工作计划中注明,计划外经费在具体活动计划中注明。在每一次大型活动后或每学期期末,社团负责人向校区团委汇报经费使用的详细情况。社团经费必须用在社团活动及其发展上,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8、社团尽量每两周开展一次活动。 

附录:

重庆师范大学众缘爱心社报名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学院:

专业:

年级:

寝室:

电话:

QQ:

对社团及志愿者认识

部门工作认识

社团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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