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科科研 > 科研成果 > 正文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作者:wy,2010-06-28,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各位教师:

    根据渝人社发[2010]63号和重师科发[2010]11号文件精神,重庆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我市公民或组织完成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市外和境外的公民或组织以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并起到明显作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我市作者与市外、境外作者合作,我市作者虽未担任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员但完成了二分之一以上篇幅,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5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10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成果原则上包括以下三类:1.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等,该类成果必须国内外公开出版并公开发行;2.社会科学论文类成果,包括论文、译文、研究报告等,该类成果必须在国内外公开报刊上正式发表;3.社会科学咨询类成果,包括咨询方案、决策建议方案、咨询报告、论证报告、调查报告等,该类成果必须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

    (二)已获得高于或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社会科学成果,已申报国家、省部级及其以上的其他社科类评奖的社会科学成果不得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完成社科项目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如专著、论文、成果的分报告等)不能单独申报评奖。

    (三)申报成果应为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被采纳或结项的。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第六次评奖申报,但具有较大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四)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1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1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不能是第一作者)可增报1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每项申报成果,署名作者最多不得超过5人。2人及2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原则上应按作品署名,依次填报。

    (五)申报表原则上由作者或第一作者本人填写,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他人填写或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推荐填写。刊物上发表的作品,需附上该刊封面及目录,有社会评价等材料应附上;以外文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论文需同时上报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翻译作品需同时提交外文原件(或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10年5月15日—6月10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将《申报表》、成果和证明成果价值、反响的有关材料一并交至学院办公室科研秘书处。

    2.学院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将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以下简称《申报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报表》、成果及相关材料,一式5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成果及相关材料的装订按书刊的装订方式装订。

    2.《申报表》及《申报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将统一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至kyc7@cqnu.edu.cn

    五、其他要求:

    评奖工作中的详细要求,请参阅《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暂行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奖励办法、评奖细则、注意事项及相关表格、资料请从“重庆社会科学”网站(http://www.cqskl.com)或科研处网站(http://kyc.cqnu.edu.cn)下载。

    科研处联系电话:65362357 联系人:刘佳瑜

 

   附件(申报材料).doc   

    1.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3.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注意事项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二○一○年五月五日

 

关闭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 致用楼  
邮 编:401331     院 办: 023-65910275
教科办:023-65910270 学工办: 023-65910272

Copyright@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010-2022 
网页设计:汪晓玲
技术支持:谭华山,E-Mail:6510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