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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
作者:lmy,2011-12-13,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为进一步强化课程建设,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提高全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水平和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度校级研究生优质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立足于本单位实际,以《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为依据,发挥优势,凸显课程特色,积极进行研究生优质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二、申报对象

凡学校规定培养方案所列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课均属申报范围,可以单门课程申报,也可将同学科内容联系紧密的几门课程以课程群的形式申报(以课程群形式申报的研究生优质课程,请自行确定牵头学院)。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均须实际开设讲授过两届研究生以上的课程。

(二)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

(三)申报课程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选用或自编了高水平教材,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资料。

(四)课程资源可供相关学科资源共享,注重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课程主要内容实现数字化。

(五)具有能满足教学需要,年龄、知识和学历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整体水平较高的教师梯队。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各学院按照一级学科组织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附件一)。

(二)学科点所在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请于5月13日之前以每个学科点推荐1—2门课程参与校级研究生优质课程评选。

五、评审及立项

(一)研究生处将于5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议名单经审查后上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批准立项,给予经费资助,支持建设。

(二)被批准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须填报《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 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二),作为建设实施和检查验收的依据。课程所在学院应按照《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建设和管理,保证建设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六、相关资料提交

(一)《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七份)。

(二)申请校级优质课程有关的附件材料一套:1、课程教学大纲;2、使用的教材或讲义;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6、课程建设规划;7、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有条件的可提供课堂教学录像资料(光盘)。

3、《重庆师范大学2011年度校级研究生优质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三,一式一份)。

以上相关资料,于5月13日前交学院科研教学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李明勇  联系电话:65910270

研究生处联系人:陈宁,联系电话:65363092。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doc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doc

申报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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