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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wy,2011-04-01,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各位教师:

    接重师科发[2011]05号文件,根据教办厅函[2011]12号文件精神,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人员积极申报。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项目类别: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以招标方式进行)、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二)资助额度: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报招标课题和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依据,根据评审结果为准。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要求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2年3月31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人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3个学科,课题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申请人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网络版)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否则不予受理。一般课题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申请人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请人。

    (四)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着力形成代表作。不同课题研究成果数量、形式和质量分别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系列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教育部课题成果形式可选择著作或论文;所有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包括研究报告。不同课题成果具体要求参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等。

    (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六)从2011年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七)本年度招标课题通过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其他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网络初评、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凡申报课题的学科规划组专家须回避课题评审工作。课题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专家评审结果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

    三、申报办法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招标)

招标课题申请人不需通过申报系统,直接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1年版),届时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二)其他类别的课题:

    通过网络申报。申请者须先下载安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录入系统》(请录入个人版本,不要录“管理单位”版),再填写、印制《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生成XDX文件(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招标课题投标书》和《课题申请·评审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确保纸质申报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二)《招标课题投标书》或《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一份、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档一份。

    (三)《招标课题投标书》或《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先以申请者姓名命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再以二级学院名称为文件名建立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kyc7@cqnu.edu.cn

    (四)资料下载:此次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1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系统)均可从以下网址查询下载:

    1.全国教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onsgep.moe.edu.cn

    2.全国哲社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

    3.学校科研处网站:http://kyc.cqnu.edu.cn

    四、申报截止时间

    科研处受理截至日期为2011年3月18日。请各位教师在3月1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李明勇处,学院汇总后报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电话:65362357 联系人:刘佳瑜

    学院联系电话:65910270   联系人:李明勇

 

附件:

2011年[05]号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doc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rar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录入系统安装、使用说明.doc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doc

填表附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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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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