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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lmy,2011-12-13,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渝教研[2011]6号)等文件精神,为大力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探索新形式下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能力的提高,学校将开展2011年度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校内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申请者须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管理干部。

二、申报范围与内容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不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中的教学问题;

2.立项内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二是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鼓励综合改革研究及其实践;三是研究生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研究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与手段;四是研究生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产学研一体化、研究生教育创新等。

三、立项类别

研究生教改项目按选题价值、拟解决问题的范围、影响大小等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全市乃至全国研究生教育教学有重大影响,可望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是指对行业研究生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是指根据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研究与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

四、立项程序与资助

1.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项目立项严格遵循个人申报、学校初评推荐、专家网上评审、重大项目会议答辩、批准立项五个程序进行。

2.申请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市教委将组织专家采取网上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审。其中,对专家评审后推荐拟作为重大项目立项的项目,市教委将组织其进行会议答辩。

3.市教委根据专家评审、推荐和会议答辩的情况,择优确定项目立项,并正式行文公布。

4.项目研究与实践时间从市教委行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时限一般为三年。

5.本次立项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总经费分别为10万元、6万元、3万元,由市教委和所在单位共同资助,其中市教委对市属普通高校立项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资助5万元、3万元、1.5万元。

五、立项要求

1.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设一名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管理与质量。

2.在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除接受委托任务外,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的研究生教改项目。

3.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六、材料提交

1.申报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并同时提交电子档(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学院+主持人姓名”,如“××学院 张××”)至李明勇处。

截止日期:9月24日.

    学院联系电话:65910270  E-mail:41560739@qq.com

联系人:陈宁,联系电话:65363092。

附件(以下附件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11年度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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