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lmy,2011-12-13,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1] 215号文件,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2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该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与边疆地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与边疆地区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9月8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具体申报流程为:

1.申请书的下载和填写

(1)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点击页面右上角“项目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个人填写申请书流程”下载《申请评审书》,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评审书》。

(2)填写好《申请评审书》后,点击申请书中的“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保存文档。特别提醒:申请书在最后检查保存时,系统会提示是否设置密码,建议老师不要设置密码,便于临时修正。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地址:http://www.sinoss.net

2.申请书的上传

请按照申报系统中“个人上传申请书文件流程”进行操作:个人信息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完成申请书的上传。

3.学校审核

申请者通过申报系统完成《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的上传后,科研处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在线审核,并在线反馈审核或修改意见。请申请者随时注意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反馈意见。提交上来的申报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项目申请者便无自行修改权限。学校审核未通过者,科研处会及时通知项目申请者作相应修改。

4.申请书的打印

凡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的项目,项目申请者须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签字后将打印稿交科研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关于此次项目申报的详尽疑问解答,申请者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的“社科新闻”中查询;或在该网站项目申报系统中点击“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中查询。

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不限项。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原则上必须申报:

① 获得过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人才引进项目资助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②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未能获准立项者。③ 申报了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未能获准立项的,今年请继续申报。

请各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和科研秘书老师督促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者积极申报。符合申请条件而不申报者,在同年度其他限项的项目申报中,将不纳入优先考虑对象。

六、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1.网络申报截止日期:本次项目申报,科研处网络审核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日,请申请者务必于此日期前完成《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的在线提交。

2.纸质文档提交截止日期:请将学校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评审书》打印稿式2份于10月9日交李明勇。

七、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65910270 E-mail:41560739@qq.com

科研处:联系电话:65362357E-mail:kyc7@cqnu.edu.cn 联系人:刘佳瑜

附:1、2012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科研处格式审查中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附件.doc

 

关闭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 致用楼  
邮 编:401331     院 办: 023-65910275
教科办:023-65910270 学工办: 023-65910272

Copyright@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010-2022 
网页设计:汪晓玲
技术支持:谭华山,E-Mail:6510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