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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lmy,2015-03-18,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推进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贯彻落实《重庆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重庆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要求,针对我校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遴选一批研究项目,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鼓励创新。紧密结合我校的实际,鼓励在已有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向。

(二)注重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整合。新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要充分体现继承性,积极消化、吸收、应用和整合、集成、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提倡各高校利用各种资源优势,选择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跨学科、跨学校及校企联合研究。

(四)突出重点。重点资助覆盖面广、推广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鼓励各学院广泛结合社会资源,集中优势力量,选择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重要作用的项目进行攻关研究,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主要立项内容与范围

(一)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

(二)教学内容及手段改革与实践。主要是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推广和应用教改方案、教研成果、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课题。

(三)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不同类别学科教育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方案等。

(四)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信息化建设等。

申报项目可参考《立项指南》(附件1)。题目可以适当变更,也可自拟题目申报。以下为我校目前需重点研讨、解决的内容,申报以下范围的内容需在申报书封面上标注相应编号,经评审后获得校级立项的优先推荐申报市级项目,并增加一定数额的建设经费。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建设、卓越人才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建设(编号:TM)

(二)整体性专业结构布局、专业内涵及专业质量标准建设、专业评估标准的制定、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传统专业改造等(编号:CM)。

(三)教师教育研究。包括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研究与实践、教师教学能力研究、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培养等。(编号:TE)

(四)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应用、推广及效益研究等。(编号:EC)

(五)通识教育课程研究。包括通识必修课教学模式或教学方法改革;通识选修课建设:理工类专业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内容和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人文社科类专业提高自然科学素质、加强自然科学基础系列课程整合与优化的研究,通识选修课课程体系建设,通识选修课课程管理运行模式研究,课程质量评价等。(编号:PC)

(六)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研究。包括师范专业组团实习指导与管理模式研究;师范专业实习过程要求与实习内容的规范化研究;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毕业实习管理模式研究;非师范专业实习考核机制研究;关于提高本科学生学科专业竞赛训练效果与竞赛成绩的研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运行机制研究;实习中学生安全问题研究等。(编号:PA)

三、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在组织本次申报工作时,应认真学习《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2009〕10号)和《重庆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报人条件及经费投入须符合该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已列入国家、省市“质量工程”的项目及已经获得校级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各学院申报时应提供下述材料:

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

2)纸质文档一式8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学校全名+学院名+主持人姓名”,如“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张××”)。

2.《2013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excel格式填写)一式1份(纸质)。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8日(星期一),逾期未收到申报材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报送地点:大学城校区综合楼教务处234办公室

电话:65362778

[2013]24号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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