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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lmy,2015-03-18,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课题指南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围绕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比往年又有所提高,具体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建议申请人靠高申请,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请者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2.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和具体操作方式由市社科规划办另行通知。市社科规划办去年的限额方式为:申报名额不再具体分配到各个学校,而是由学校全部报到市规划办后,由市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专家初审,凡初审不通过的,一律不再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因此,请申报者高度重视项目的选题、初审工作,学院应做好项目的初审和修改反馈工作,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竞争力。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四、申报程序

由于今年全国社科规划办下达申报通知的时间较往年晚,全国接受各省市规划办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日,因此,市社科规划办收定稿的时间预计在2月20号左右甚至提前。受学校放假和开学时间的影响,今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科研处没有时间再统一安排专家进行初审。因此,请各学院务必利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月20日开学之前的时间,合理安排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的初稿收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定稿提交等一系列事宜。各申报单位时间安排建议:

时间段

日程安排

1月14日放假前

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拟申报选题进行论证

2月10日春节前

学院完成申报初稿的收集和专家初评

2月19日开学前

学院完成格式审查、专家意见反馈、定稿的收集

2月20日开学当天

科研处集中受理全校定稿的提交

五、申报定稿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2013年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各8份及其电子文档,一律要求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请直接用本通知附件中科研处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填报(2012年12月修订),该版本已经将单位审核意见和日期等信息打印上去,且将容易出错的地方用红色字体作了相应提示。

(二)《申报清单》电子表1份(附件5,科研秘书汇总)。

注:《课题论证活页》的填写:今年全国社科规划办特地将《课题论证活页》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连在一起,目的是要确保《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共只有4个A4版面,即只能有一张A3纸双面打印,严禁超页。

六、申报截止日期

各学院收初稿并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初审的时间自定,科研处收申报材料定稿的时间初步定为2013年2月20日(目前市社科规划办尚未公布受理各高校提交定稿的具体时间。若市规划办收材料的时间更靠前,科研处将提前通知各单位)。请申请者和各申报单位务必根据本通知要求和附件材料中的详细说明,认真对照、审核申报材料,凡在收上来的定稿中发现尚存在格式、申报资格一类的问题者,将再无时间修改,科研处将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说明

1、请组织动员以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而未获准的人员,认真分析、修改申请书的内容,继续申请。

2、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且获得过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资助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原则上必须申报。

3、未尽事宜,请参见《2013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附件6)及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相关公告。

八、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交流会

重庆市社科规划办拟于2013年1月7日(周一)上午9:00在市委党校召开全市的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交流工作会(附件7),请积极动员组织人员参会。

九、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刘佳瑜

联系电话:65362357 / 13594130392

E-mail:kyc7@cqnu.edu.cn

科研处计划成果科:大学城综合办公楼211室

科研处主页:http://kyc.cqnu.edu.cn

全国社科规划办主页:http://www.npopss-cn.gov.cn

附件(此处略):

1、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指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科研秘书汇总用);

6、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7、关于召开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交流会通知;

8、《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数据代码表》。

2012年[16]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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