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lmy,2012-12-12,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2] 235—238号文件,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三化”(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

(一)项目分类及资助额度

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8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2—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努力发挥自身研究专长,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不分一类、二类,详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4.每所高校限报5项,每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应为专著、论文、研究咨询报告、音像软件、教学课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一)项目分类及资助额度

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5-6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2-3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4)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条件

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

三、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5)。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本专项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条件

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四、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

(一)申报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总任务,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的研究,注重实用性。

2013年重点围绕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作风评价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学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发挥新型媒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构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开展研究。同时要关注自2009年以来已开展研究的有关课题,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限制条件

1、各类专项任务项目和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申请者只能从中选择1项进行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专项任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六、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与一般项目中其他类别项目的申报办法一致并同步进行,均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12月12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具体申报流程为:

1.申请书的下载和填写

(1)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点击页面右上角“项目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个人填写申请书流程”下载《申请评审书》,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评审书》。

(2)填写好《申请评审书》后,点击申请书中的“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保存文档。特别提醒:申请书在最后检查保存时,系统会提示是否设置密码,建议老师不要设置密码,便于临时修正。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地址:http://www.sinoss.net

2.申请书的上传

请按照申报系统中“个人上传申请书文件流程”进行操作:个人信息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完成申请书的上传。

3.学校审核

申请者通过申报系统完成《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的上传后,科研处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在线审核,并在线反馈审核或修改意见。请申请者随时注意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反馈意见。提交上来的申报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项目申请者便无自行修改权限。学校审核未通过者,科研处会及时通知项目申请者作相应修改。

4.申请书的打印

凡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的项目,项目申请者须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签字后将打印稿交科研处。

七、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关于此次项目申报的详尽疑问解答,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内容;申请者也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的“社科新闻”中查询;或在该网站项目申报系统中点击“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中查询。

八、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1.网络申报截止日期:本次项目申报,科研处网络审核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7日,请申请者务必于此日期前完成《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的在线提交。特别提醒:由于每年该类项目的申报量很大,科研处审核和反馈格式修改的任务很重,故请申报者尽可能早的完成在线提交,一定不要拖到最后截止日期之前才提交申报材料,以免科研处没有时间作形式审查。

2.纸质文档提交截止日期:请将学校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评审书》打印稿式2份于1月10日交学院224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电话:65362357

E-mail:kyc7@cqnu.edu.cn 联系人:刘佳瑜

学院联系人:李明勇,电话:65910270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11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附:1、201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科研处格式审查中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3、马克思主义“三化”专项课题指南;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5、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zip

 

关闭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 致用楼  
邮 编:401331     院 办: 023-65910275
教科办:023-65910270 学工办: 023-65910272

Copyright@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010-2022 
网页设计:汪晓玲
技术支持:谭华山,E-Mail:6510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