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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lmy,2012-09-19,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12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种及条件

2012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可以申报奖种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包括经济发展类、社会事业类、企业创新类)。申报项目应符合《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手续(http://www.ctin.ac.cn/View.aspx?id=14568)。

二、截止时间

学院受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含推荐书主件和附件。

1.推荐书主件应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经济发展类、科技进步奖社会事业类)填报系统"中按相应奖种及类别填写(科技进步奖企业创新类除外)。填写时请参考填写说明。

2、推荐书主件和附件需合订成册,并编好页码,自然科学奖全部材料不得超过120页,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全部材料不得超过80页。否则以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3.推荐时需提交: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推荐单位盖章或推荐专家签字)、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主要完成单位盖章)以及相关电子文档。

4.科普类成果推荐科技进步奖需另提供2套科普作品原件。

四、相关要求

1、推荐材料应准确填写主要完成人在该成果中的工作量和所做贡献,注明完成人所做贡献与相关附件材料的关联关系,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佐证。

2、推荐书中的学科专业分组和学科(专业)分类代码应按照要求准确填写,避免因代码填写不正确影响专业分组及评审。

3、推荐自然科学奖只需提交不超过8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其余关联论文(论著)提供重要章节或首页;论文、论著必须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并有正面引用或评价证明,论文检索和它引情况需提供检索报告。

4、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数量要求。自然科学奖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不分等级)。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6人(不分等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9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二等奖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人;三等奖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

主要完成单位只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主要完成人只填写身份证号码,应按照贡献大小顺序逐一填写。

5、推荐书相关栏目对字数做了限制,请严格按要求填写;附件材料应精简,除必要的材料外,起辅助说明的材料原则上通过列举清单、选择重点章节、作简要说明等方式组织即可。

6、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7、同一内容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励的成果本年度不得推荐(可隔年推荐)。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万辉

联系电话:65362357 电子邮件:kyc3@cqnu.edu.cn

市科委网址:www.cstc.gov.cn

材料报送地址:大学城校区办公楼211室

学院联系人:李明勇  联系方式:65910270

附件:(附件下载请登录网址:http://www.ctin.ac.cn/View.aspx?id=17275)

1、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经济发展类、科技进步奖社会事业类)填报系统

2、2012年度重庆市科技进步奖(企业创新类)推荐书

3、2012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4、关于重庆市科技进步奖企业创新类推荐材料说明

5、2012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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