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教学动态 > 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
作者:lmy,2015-03-18,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3年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我委决定组织开展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者在以下六个方面任选其一,拟定研究题目,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思路。

(一)对大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方法、途径、载体及创新性做法研究,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国梦”教育等。

(二)在新形势下,如何利用新媒体,如网络、微博、手机微信等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五)辅导员选聘、培养、管理、评价与晋升等方面研究,探索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辅导员队伍的方法路径。

(六)如何进一步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改进教学方法,推进学科建设,真正把其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研究项目面向全市普通高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校学工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本次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一共可报3项。故特作如下限额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学院或部门)只能择优上报1项;

2.有在研的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报材料

1.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同时需附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和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2.《重庆市教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申报一览表》电子版。

3.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kyc7@cqnu.edu.cn

4.考虑到学校放假,请申请者于2013年9月2日(星期一)前将上述材料交到科研处计划成果科(大学城行政楼2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佳瑜,联系电话:65362357

学院联 系 人:李明勇,联系电话:65910270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申报书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重庆市教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申报一览表

2013年市教委思政专项申报通知及附件(定稿).rar

 

关闭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 致用楼  
邮 编:401331     院 办: 023-65910275
教科办:023-65910270 学工办: 023-65910272

Copyright@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010-2022 
网页设计:汪晓玲
技术支持:谭华山,E-Mail:6510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