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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lmy,2015-03-18,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根据渝社联〔2013〕46号《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年度重庆市社科规划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繁荣。

二、对申报选题的要求

项目申请人按照《201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选题指南》规定了本年度规划项目研究的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应在相关的选题范围下,结合自己的前期研究进行申报。

(一)原则上按照《选题指南》中的条目设计选题申报,或围绕原题方向进行深化、细化研究,并注明原条目的编号;

(二)符合《选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项目也可以申报,但要说明是归属哪个学科的项目,学科确定依据研究主要内容,符合“相近”原则;

(三)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市级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和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方向紧密结合的选题项目;

(五)要体现适度研究的原则,选题设计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或过小,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要紧密结合理论和实践以及申请人前期成果、研究条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论证,难易适中,论证要针对研究问题的核心或关键。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原则上要求在重庆市内工作的在岗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

(三)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四)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主持并完成过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五)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六)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由本人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请特别注意:凡是申请或参与了本次社科项目申报的,均不再有资格作为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专家,故在填写课题组成员时,必须向参与者本人说明此条信息并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请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2013年度项目)尚未结项的(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二)承担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含重点、一般、青年、后期资助、博士和普及等项目)尚未结项的。

以上未结项是指在2013年6月30日还未完清结项手续的。

五、项目申报范围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此次项目申请的学科共有12个,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党建、经济学、社会学、传播学与新闻学·图书情报、教育学、文学·语言学、艺术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六、资助额度

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资助经费实行按等级分别确定的原则。针对项目类别、成果形式、研究难易、前期成果和工作量大小的差异,市社科规划办分等级确定研究经费。资助额度参考:重点项目3-8万;一般项目1.5-2.5万;青年项目1-1.5万。每类项目按照成果形式和研究难易等确定研究经费。今后根据经费增长的情况,按比例以此类推。

七、重点项目立项的条件

今年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立项,除申请者满足前列相关条件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选题指南》中的重点项目选题原题进行申报;

2.经初评和复评的综合量化分值在4分及以上的。

八、申报程序

(一)资料下载及填写

申报所需的材料见本通知附件2-4。包括:《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以及《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填写时不得改动表格内容和格式,均用A3纸双面印制。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中所有个人信息,如有差错,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遵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申请书“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尤其注意申报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和《活页》的“备注”要求。今年的《项目申请书》有改动,请注意使用2013年5月修订的最新版本,以往类似材料废止。

(三)上报材料

1、 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项目申报资料以“1夹9”(1份申请书内夹4份申请书,5份活页放在一起夹入)的方式报送;

2、“201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 (Excel表)反映项目申报的基本情况。依托学院申报的,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机关各部门个人申报的,由申报者本人填写,该表只需报送电子版;

3、“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和“申报一览表”必须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处指定邮箱。

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由于每年的市社科规划项目申请,各单位交来的申报材料总会出现格式上的一些问题,特制作《2013年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附件5)。请申请者和学院科研秘书务必严格按照要求逐条对照审核,收材料时科研处不再统一做资格初审,只收定稿材料。如果定稿材料中仍出现了“注意事项”中提到的问题,则一律不予受理;

(二)本通知将通过以下3种方式发布:科研处主页通知公告栏、重师科研管理QQ群共享、学校OA系统。请学院科研秘书和各单位信息员及时转发给本单位老师;

(三)本次项目申报不限项。

九、申报截止日期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1日(周5)。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此日期之前将定稿材料交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刘佳瑜 联系电话:65362357

学院联系人:李明勇 联系电话 :65910270

E-mail:kyc7@cqnu.edu.cn

地址:大学城行政楼211办公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附件:1、201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3、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

4、201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

5、2013年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6、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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