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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和认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wy,2010-12-27,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各位教师:

    按重师学位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0]32号)文件,我校今年获批了六个类别的专业学位。为促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拟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与认定工作。我院涉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领域)的指导教师遴选和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位导师的遴选

    1、非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符合《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专业学位指导教师条件,请填写《重庆师范大学专业学位指导教师申请表》或《重庆师范大学专业学位指导教师申请表(校外兼职)》,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今年5月已提交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材料的人员,其佐证材料附件除新增成果外,可不必另行提交。

   二、学术型转专业学位导师的认定

    学校已聘且在岗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依据《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条件,能胜任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工作,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统一填写《重庆师范大学专业学位导师资格认定表》,不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时间安排

    新增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于2010年12月2日交李明勇老师处,学术型导师拟转专业学位导师的认定请同时向李明勇老师提出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初审合格后,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四、其他事宜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站或学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2.研究生处联系人:杨蕾 电话:65363428 

      学院联系人:李明勇 电话:65910270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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