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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佚名,2018-05-21,编辑:杨德刚,浏览量: 次

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78401)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掌握教学设计、教学资源开发的理论与技术。能够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技术学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够在教育技术部门与其他培训机构从事对教育教学资源和教学系统进行设计、开发、运用、管理与评价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优秀硕士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经学校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含服兵役)不超过4年。

三、培养方式

严格执行培养方案,采用导负责、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因材施教培养研究生。充分发挥本学科导师集体指导的优势,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

1、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导师组,导师组由3~5人组成,成员主要是导师、其他导师和部分优秀青年教师。其他导师协同辅导硕士生,青年教师作为副导师,与导师共同指导、培养硕士生。

2、硕士生应在导师组指导下制订个性化的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生的理论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自学和研讨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一门课程可安排多位教师授课。课程学习环节应注重锻炼硕士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硕士生的独立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3、夯实硕士生本学科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分支的专门知识,充分重视专业文献阅读、文献利用能力的培养。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环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教学实践或专业实习。

4、加强对硕士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和必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参加校内学术研讨(Seminar)、专家学术报告、专利知识与申报技巧讲座等不少于20学时。

5、加强硕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学术道德规范和文明礼貌的教育。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全面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攻读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获得必修课(学位课)21学分、选修课6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总学分30学分。学分与学时数的折算按照16学时1 学分计算,公共外语和政治等按照18学时1 学分计算。

五、课程设置

(一)公共必修课(15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思想政治理论

54

3

考试

1

政治学院

英语

54

3

考试

2

外语学院

教育基本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54

3

考试

1

教育科学学院

一级学科各专业必修

学科基础类、研究方法类、学科前沿类课程

教育科研方法

72

4

考试

1

教育科学学院

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

36

2

考试

2

教育科学学院

注:思想政治理论,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全体研究生)、自然辩证法(理工科)

专业必修课(6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现代教育技术前沿专题

32

2

考试

1

计信学院

一级学科各方向研究生学习3门课程。

多媒体设计与开发

32

2

考试

2

计信学院

人工智能与教育应用

32

2

考试

2

计信学院

)选修课程(6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考查

2

计信学院

1.研究生需选修不少于3门的学科选修课。

2.研究生可跨学科选课。

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

32

2

考查

2

计信学院

移动教育技术

32

2

考查

2

计信学院

信息技术课程与教材研究

32

2

考查

3

计信学院

信息技术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32

2

考查

3

计信学院

计算机辅助教育测评

32

2

考查

3

计信学院

教育学

18

1

考查

3

教育科学学院

心理学

18

1

考查

3

教育科学学院

)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数据结构

72

0

考试

1或2

计信学院

同等学力专业研究生补修。同等学力硕士生补修2门。跨专业硕士生补修3门。需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只记录成绩,不计学分

计算机网络

72

0

考试

1或2

计信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

72

0

考试

1或2

计信学院

C语言程序设计

72

0

考试

1或2

计信学院

(五)必修环节3学分

必修环节主要包括学术研讨、学术活动、实践实习3个环节,共计3学分。必修环节采用考查的形式,成绩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级制评定。

名称

学分

考核方式

基本要求

学术研讨(Seminar)

1

考查

硕士生要参加导师组或导师组织的学术研讨(Seminar),每学期不少于10 次。学生写相应考核办法由导师签字认可。

学术活动

1

考查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学院考核、研究生院审查后,考查合格计1 学分。参加6次以上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国内外专家的学术报告,提交2份学术报告听后感。

实践实习

1

考查

硕士生都要参加实践实习活动。可采取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等方式,时间不少于1个月。教学实践至少保证听课见习20 学时,讲授本专业相关本科课程,讲课4~6 学时。教学实践结束后应写出总结报告,由原任课教师和导师共同写出评语及评定成绩。专业实践内容要与所修专业保持一致,可在校内或校外有关单位进行,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为一个月,独立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量不少于16学时。接受硕士生专业实践的单位全面负责硕士生的管理、培养、考核及实习成绩评定。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科研要求论文投稿已交审稿费,或已获软件著作权一项,或专利申请已受理。具体操作按照《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硕士生中期考核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撰写,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学习。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全面培养硕士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既是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衡量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文献综述

本专业研究生生在开题报告之前,阅读中英文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15篇),并写出相应的读书笔记,并撰写专业文献综述1篇,不少于4000字。文献综述经导师签字后与开题报告一并交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2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充分阅读相关专业文献,构筑出论文工作框架并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写出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在第四学期结束前由 35 相关学科专家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应安排在中期考核前完成

3、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并经导师同意后定稿。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字数不低于3万字。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安排在第五、六学期。

4、学位论文中期汇报

在进入论文研究工作半年时应做阶段性研究工作报告,由 35 位相关学科专家举行论文中期阶段汇报。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内完成。

5学位论文答辩前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生在申请学位前,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论文集)发表与本专业研究方向内容相关的署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的论文至少1篇(若论文集被EI检索,可视为有效论文),或专著至少1部(至少排名第二),或专利至少1项,硕士生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署名第一作者、硕士生署名第二作者。

6、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前,学位论文电子稿须经过学术不端系统检测通过后方可送审。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盲审评阅、随机抽检盲审制度(由两位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校外专家),评审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校外正高级专家担任,具体答辩流程按照《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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