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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开课情况的通知
作者:dws,2011-06-03,编辑:佚名,浏览量: 次

关于确认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

申报、开课情况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教学单位:

 我校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的教学工作即将开展。通识选修课授课旨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价值判断能力,训练学生的科学思维,提高学生的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开阔学生视野,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重庆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现将该学期通识选修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上报的《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情况反馈表》(附件1)进行审查与筛选,确定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

二.通识选修课开课具体操作形式

1、为保证全日制本科生的选课要求,根据各学院学科特点、专任教师比例,以及学生对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的课程的实际需求,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通识选修课课程门次数有一定数量要求(见附件2)。各学院可以多申报,但不得低于这个要求。

2、每学期开设两轮校级通识选修课,第一轮时间为3-9周;第二轮8-14周(因考试将顺延),两轮课程上课时间不重合。申报通识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同一门课程两轮均开课。

3、通识选修课每门课程1学分,授课学时18学时,每周3学时。最后一周(2学时)安排课程考核(不包含在授课学时内)。

4、原则上一名教师一学期内开设一门课程,若同一学院有2名以上老师课程相近或相同,建议分别在新老校区开设;只要选课人数能达到开课要求,允许同一门课程开设多个班级。

5、同一门课程可采用多个教师分段上课的形式,也可多个专题综合成一门课程。但学院要指派一个教师作为牵头教师,负责协调课程整体安排和课程考核。

6、大学城校区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晚上或者周末;沙坪坝校区只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进行。

7、教师在申报课程时注意填写教室类别、软件要求、纪律要求、人数限制等相应栏目。

8、对需要使用器材、乐器等操作性强的课程,因各种原因,学校不予开设。

三.对新增设通识选修课,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资格审查

1、对新增设的通识选修课,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信息表上的审核意见和要求对课程进行审核和考察,认真填写《重庆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3)。

2、各教学单位对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做好资格审查,认真组织好教学督导工作。

四.反馈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以上信息通知教师,积极申报,确认本学院教师能否正常开课。确定并完善教师开课的详细信息,并做好备课。一旦确定上课时间,请不要随意改动和调整。

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11年7月5号16:00之前将盖有公章的《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情况反馈表》交至教务处教研科234,电子文档发送至教研科邮箱:21934790@qq.com。若有新增设通识选修课,请将纸质的《重庆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上报教研科,逾期恕不受理。

此次反馈的开课信息将作为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两个轮次排课的依据,第二轮申报开课不再另外行文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开设。

联系人:姚俊

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

附件1: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情况反馈表.xls        

附件2: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开设通识选修课门次数要求.xls

附件3:重庆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doc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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